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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韦伯:领袖魅力与魅力型领袖

admin 02-07 12:26 1045次浏览 0条评论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把领袖魅力定义为:人格的某种特质,使某人显得与凡人不同,且被看作拥有超自然,超人或至少非凡能力或特性的人。凡人无法获得它们,而它们会被视为拥有神圣的源头,而拥有他们的人因此便被认定为领袖......魅力型权威则是:建基于领袖超凡的个人特质、神奇的洞见或成就,并吸引跟随者尽忠和服从之权力。 

澳洲心理学家伦·奥克斯对此作了一层注解,他说:魅力型领袖精力旺盛,加上内心澄明,不会被常人的焦虑和内疚所困。 

从历史上来看,这样[文]的领袖通常是旧权威[章]的挑战者,他们会与[来]传统的权力嬗递发生[自]冲突;但正是这种挑[刀]战者的意志,能创造[笔]一种内在信念,让他[吏]建立属于自己的权威[小]。而这种超凡特质会[白]被普罗大众视为神授[文]的印记,让人民萌生[章]追随的意愿。

所以天赋魅力会为领袖带来君权神授的意味,即便是唯物主义者和民主世界,也会为这种魅力着迷;而对领导者来说,这项特质能造就他的“自我本位性”,这种“自我本位”便是独立人格的锚点,它是个体的自我印证,标示着他在芸芸众生中的独一和稀缺。 

历史中的伟大人物必然是魅力型领袖,而政治开创者也往往是魅力型领袖;政治家们通常都渴望这种魅力,因为它能赋予法律之外的合法性和号召力;然而这种天赋却无法世袭,即便这个继任者是一个皇帝。因为皇权无法赋予个人杰出的品质和让人倾倒的风采;皇帝可以居高临下,但魅力型领袖却是一位学习者,友人,和导师;他们富有学识,并能传递深邃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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