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84年批建老宅被拆,从合法到违建,补偿少了几千万
近日,厦门市何宝惜女士两栋持有1984年批复的新建房屋用地申请书的房子,被判定为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其拆迁补偿的标准与有宅基地证的房屋相比, 金额少了数千万元。
当事人何宝惜称,政府早前本来是答应按照合法房屋来补偿的,但后来,随着厦门莲前集团公司(下称“莲前集团)的介入,合法的房子才变成了违法建筑。
1984年的用地申请批文
据了解,厦门市何厝村村民何宝惜一家,是当地的一个大家庭。
1984年,何家考虑到家里子女众多,就申请了3块宅基地。当时的生产队、大队和公社先后在上面签字、盖章,同意了何家的用地申请。
按照当时的法律政策,非耕地转宅基地,公社批准就完成了所有手续。
此后,何家断断续续地将三栋房子盖了起来,时间跨度较大,最后两栋房子在2000年才盖好。但何家在申请办理房屋使用证的时候,被告知80年代的宅基地手续无法处理,既没有在80年代就盖好办证,新证又不能受理旧的手续,尽管手握合法用地手续,其中的两套房子也没有办理宅基地房屋的产权证。
而何家分拆的各户,也没有获得过宅基地。
配合国家建设,反而遭遇骗拆
2016年,因厦门城市建设,需要征用何厝村部分集体土地,何宝惜家的两栋房子,总面积为626.42平米,也纳入征收范围。
征收协商过程中,何宝惜拿出了《厦门市禾山公社新建房屋宗地申请书》,以证明两栋房屋系合法建筑物。但征收的工作人员表示,因无法认定其真实性而没有达成补偿方案。
此后,由于轨道交通2号线开工临近,思明区政府领导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帮助征收工作。
何宝惜与区人大代表杨毅接触后,认为杨毅代表诚实可信为人公正,拿出了那份珍藏的用地手续。但是建设时间紧迫,杨毅劝说何宝惜从大局出发先搁置争议,对涉案房屋暂以无合法批建手续住宅标准予以补偿,对于用地申请书的认定,政府同意进行核实,确认真实就变更协议按有合法手续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真实性的工作,可以通过诉讼交由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就在轨道交通工程开工的前一夜,杨毅还陪着何宝惜做工作。
何宝惜说,杨毅代表告诉我,申请书可以让区政府去核对真假。确认真的就按有合法手续变更补偿合同,并让我相信他,在他的请求下我同意先交房,并在2019年3月19日,与思明区政府、莲前街道、思明土房迁建公司签订了《“何厝安置房及市政配套”建设项目无合法批建手续住宅房屋征收奖励协议书》。
同时,还在人大代表杨毅的见证、监督下,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若确定用地申请书是真实有效的,将变更征收补偿标准为合法建筑物的标准。
申请书是真的,但官司输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何宝惜和杨毅都没有想到。
何宝惜说,签完字后,征收协议和补充协议都被工作人员收走了,说是等区政府统一盖章后再还给我,但后来政府工作人员只给了征收协议书,没有给补充协议书。
此后,在何宝惜和人大代表杨毅的一再催促下,那份补充合同也没有再出现。
蹊跷的档案记录
虽然没有拿回补充协议,但是政府拆迁办人员还是去调阅了档案。
由于行政区划变化的原因,何宝惜房屋所在地的历史档案却保存在湖里区档案局。本应该可以复制公开的档案,却只能查阅不能整体复制,更不能公开。去调阅的人员回来说,没有查到何宝惜用地申请的存根。
为了证明该用地手续的真实性,何宝惜的律师还申请了技术鉴定,鉴定确认了申请书的真实性,然而政府方面却没有认可。
影响协商走向的人事变动
就在政府确认与不确认用地手续合法性,是否可以用以前惯例方式对于同类手续按照合法房屋给予补偿的关键时刻,本由政府领导的莲前集团操控了拆迁工作,此前与拆迁户沟通顺畅的政府领导全部发生了更换,莲前集团这个神秘的公司主导了政府拆迁。
而何宝惜房子的补偿标准争议,因为补充协议的“丢失”,让何宝惜之前试图与政府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突然堵死了。
无奈之下,何宝惜将相关部门起诉至法院。一上法庭,政府方面就确认了该手续的真实合法性,法庭也就拒绝了何宝惜要求调取手续档案的申请,甚至法庭认为政府应该可以解决了,要求政府处理。但政府就是不予处理。此后的审判结果也令人大跌眼镜,一审、二审均判何宝惜败诉。
判决其败诉理由有三:
一是何宝惜签订了按“无合法批建手续”进行补偿的协议书;
二是一户一宅政策;
三是没有及时建房并报建。
对于法院的判决, 何宝惜的代理律师提出异议:
第一,何宝惜签订“无合法批建手续”的补偿协议是为了政府项目的顺利施工,且还有杨毅代表见证、监督的补充协议,还有要求交还补充协议的微信记录和政府调取档案的行为,都可以证明何宝惜签订的协议并非认可其房屋为不合法建筑物;
第二、一户一宅政策,是在1986年之后才实施,而批建手续是1984年的,整个建设过程几十年没有任何阻拦,更没有人认定其为违建,此外,何宝惜家为大家庭,只是将其他兄弟姐妹的房子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而已,其他的兄弟姐妹并没有宅基地;
第三,延迟建房和没有报建手续,也不足以认定房屋为违法,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2004年之前建设的有批建手续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就算是没有办理房产证,也都属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拆迁补偿时等同于合法建筑。
强势且神秘的莲前集团
如前所述,何宝惜的房屋补偿从政策面来说,胜诉的赢面很大。
早在2007年,何宝惜家族曾经有一栋房子,与现在被征收的情况类似,当时的标准就是视同有证的房屋同等补偿。
人大代表杨毅也是在综合权衡了各种因素后,才出面协助政府做何宝惜的工作,但现在的结果让杨毅很无奈。
何宝惜则将自己的遭遇归结为莲前集团的介入。
何宝惜说,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莲前集团表面看是一间民营公司,企查查显示该公司的类型为其他,其股东却是政府莲前街道办和工会,明明是行政机关的背景,但干的是盈利性质的活。
早在八九十年代,国家就要求行政部门与企业脱钩,严禁行政部门办企业,搞创收。然而莲前集团的主办者是莲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莲前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工会委员会,背后涵盖了所有历届街道官员,这样就不难理解在协商的关键时刻,企业集团成为了谈判主导,决定补偿标准,政府却有了被架空的嫌疑。
莲前集团的这种介入十分奇葩。一方面光荣的宣称政府为民办实事,另一方面却与民争利争夺拆迁利益。一方面有官方背景,一方面民营化操作。
因而,莲前集团近年来的盈利也是非常可观,在厦门的核心城区建起了两栋宏伟的大厦。
有消息人士透露,现在很多地方的征收拆迁工作都是承包制的,里面存在一个很大的利益空间,可操作空间很大。
何宝惜质问道:“自己被无辜降低标准补偿,该得的部分,谁知道去了哪里?政府本来应该给到村民的补偿面积与标准是多少?类似何厝村这样大面积、数以亿计的征收款,也没有公开过审计,这中间的猫腻又有谁能够监督?”
在何宝惜案件的二审期间,其家族的另一处房子也在进行旧村改造征收,旧村改造是民心所向,何宝惜也感激政府配合工作。
但这一次何宝惜吸取了上次被收走补充协议的教训,要求政府签字盖章拿到补充协议书。
拆迁办人员则称,政府大印不可能放在拆迁办,于是加盖了拆迁办公章和拆迁办人员签字,这次应该有保障了吧?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莲前集团干脆来了硬的,先将何宝惜控制起来,然后将几十个租户架出房屋,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给强拆了。
莲前集团名义上股东是街道,登记性质是其他,实际控制者却是个人。何宝惜房子拆除的现场指挥者是,原莲前开发公司创始人、厦门市政府退休官员林国泰的侄女婿。
有知情人指,通过大批退休人员的“参与”,介入到政府的拆迁工作,直接与百姓争利,这样的公司赚钱怎能不快?
这些年来,由于强拆引发的案件不少,开发商和拆迁公司b力强拆一般会有政府和公安出面查处,那么,由基层直接开办的公司莲前集团的强拆与牟利行为,究竟由谁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