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的过程—4、手段
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介绍过,留置期间的专案组是一个庞大而有序的临时机构,从组长到副组长,再到普通办案人员,人数众多(我那时候,专案组接近三十人,三十比一),涵盖从纪委、检察院,再到公安、司法等各个系统。据我所知,因为工作辛苦,专案组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日补助八十元(2019年标准)。
从被留置者就位开始,在所有的铺垫和渲染结束后,专案组即刻分为“内”与“外”两部分人马,利用种种手段深入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内外分工明确,无缝衔接。
这个阶段对专案组来说,属于重中之重的核心步骤。关乎到案件能否一锤定音,被留置者的职业生涯能否在最短时间内盖棺定论(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就是双开),然后顺利移送司法。
“内”是指在留置地对被留置者进行反复提审,直接从被留置者身上打开突破口,这样获取的证据更直接、更确凿,往往事半功倍,有利于案件迅速推进。
“外”则指专案组的外勤人员到被留置者所在单位或者涉案的其他部门、机构,通过之前掌握的线索进行认定;根据“内”部随时获得的被留置者交待的“口供”,逐一核实;通过走访、问讯等方式发现新的线索,再提供给“内”部办案人员作为线索提审被留置者。“内”与“外”各自独立,而又相辅相成、相互呼应。
在“内”与“外”的夹击之下,被留置者的一切对抗都是徒劳的,只能束手就范。记得那时候,办案人员经常对我高呼的一句话就是:“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个没有名字的透明人”。这句话一点都不危言耸听,因为专案组几乎可以指挥、调动一切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包括个体组织和个人,对被留置者实施全天候、地毯式的调查取证,而配合工作的部门肯定都会无条件的全力支持,丝毫不敢怠慢。
如果被留置者心理素质过硬,具备一定耐压能力的话,双方一定会在“内”与“外”反复博弈,斗智斗勇,整个过程相当胶着。不过,再强硬、再沉默的被留置者,无论采取何种抗争的方式,在留置期间专案组种种或先进或原始的办案手段面前,最终都难逃被突破、被定罪的厄运。
专案组会动用一些高科技的刑侦手段对案件的调查工作提供有力帮助,包括监听、监控、定位等等,各种手段协同作战,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多维大网,令被留置者无论是声音还是影像,甚至是心理活动均无处遁形。
如果对被留置者久攻不下,无计可施的时候,专案组还有更令人咋舌的特殊手段。办案人员非常善于抓住被留置者的弱点和痛处,适当的时候祭出杀手锏,使被留置者放弃对抗。
专案组有专人负责调取被留置者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手机通话细节、社交媒体及电脑浏览内容、甚至是宾馆酒店的登记信息,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目标”的不堪隐私,以违反生活纪律为由令其就范。被留置者原多为名声显赫、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公众人物,所以出于名声和面子的考虑,一般的被留置者都会因此而妥协。
其实都到这个份上了,专案组无论怎么样绞尽脑汁的取得证据,以此定罪都无可厚非。留置者的个人隐私,甚至是丑闻,虽说客观存在,但应该与案情本身无关。暂且不说被留置者在道德层面上是不是应该受到谴责,在这个时刻爆料如此的“难堪”,无论对被留置者本人还是家属来说都无异于杀人诛心,很多被留置者和家属自此反目成仇、形同陌路。
就算被留置者们真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还是建议别再羞辱这些已经被绳之以法的“目标”们吧。武侠小说里的名门正派尚讲究光明正大、以德服人,更何况如今法治社会里的专政执法者。
既然已经把他们绑在耻辱柱上接受惩罚,旁观者再狂吐唾沫就有失道义了。赵本山在小品里不也说吗:“既然都成三胖子了,就别再当头给一棒子了”,这叫“得饶人处且饶人”。
还好,我在手机和电脑上没浏览过黄色网站,聊天交友上也算有分寸,在这方面没有被他们拿捏住。
虽然是对立的双方,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怜悯,但还是希望能给对方以起码的尊重,敬畏一下人的隐私和尊严。但是,这基本上就是奢望和幻想,因为在这里没有“人”,只有即将成为阶下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