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看守所第七篇:惩戒手段

看守所第七篇:惩戒手段

读者投稿 08-19 20:57 59次浏览 0条评论

看守所第七篇:惩戒手段  
            在这里,虽然还称犯罪嫌疑人,但基本上犯罪事实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含冤在狱的有,但是绝对是少数),除了“轻、重伤害”、“强奸”的“激情犯罪”;就是酒驾致人伤亡不肯赔偿,舍命不舍财之徒;看着不起眼的贩卖毒品药物的毒枭;说话头头是道、满嘴“跑火车”的骗子;“杀人越货”之徒更不在少数。
        这么多的“狠角色”聚在这么个方寸大小的地方,再加上等待宣判的“困兽心理”,基本上是冲突不断,骂声不断,时不时的就会发生肢体接触,头破血流是正常现象。
     不过在这点上,外面的家属们也用不着过分担心,因为惩戒手段比较到位,所以这些“江湖好汉”也都会三思后行的,毕竟冲动后的惩罚是及其严厉的。
惩戒手段
1、在每趟大通铺的中间都固定着两个铁环。如发生肢体冲突,警官经过观看监控,确定谁是主要责任后,会将被惩戒人带出去,砸上脚镣和手铐,然后带回房内把手铐和脚镣同时固定在那个铁环上(俗称“钉上”),时间是三天起。这段时间,被惩戒人只能坐在那里,手脚固定在大通铺上,无论吃喝拉撒都不能移动,一般情况下都很少吃喝,因为如果大小便的话太费劲。遇到过一位“大侠”,被“钉上”了还不耽误吃喝,结果在大通铺上一天拉三遍,还得有人伺候收拾,那个味老冲了。
2、如果是屡教不改的,就是这种更严厉的手段,俗称“抻房”。被惩戒人被带到单独的小房间,手脚呈“大”字型抻开,分别固定在地上,时间长短不确定,还要加两个人伺候着(喂水、喂饭、收拾大小便)。人送回来的时候,基本都得扶着了。
     当然,有管教经常教育提醒,再加上严厉的惩戒手段,看守所里基本上人身安全还是十分有保证的。还是“聊号”时管教说的那句话:“老老实实待着就行,别闹事”。
冲突只是极端的交流方式,在这里都是“难兄难弟”、都是“天涯沦落人”,所以通过正常的交流交往后,也会有朋友。下回吧,我就聊聊我交的两个朋友。

看守所第六篇:每个房都会安排一个“管房” 看守所第八篇:强奸犯朋友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