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第十六篇:锻炼身体
对我来说,这本来是浓墨重彩的一篇,排到现在才写出来,是因为我一直都在酝酿该如何下笔,才能不辜负我付出的汗水和血水。
首先要声明一点,“锻炼身体”在监狱的行为规范中,虽然没有被明令禁止,但是在实际管理中,绝对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因为一个“俯卧撑”,两个“仰卧起坐”,被监控发现,进而“严管”的犯人不在少数。
我从小就对体育运动“情有独钟”,算半个运动员出身,上小学期间一直在体校踢足球,高中、大学期间无论什么项目,都是运动场上的绝对主力,参加工作后也一直坚持锻炼(经常在市直机关运动会和机关足球联赛中大展身手),可以说“锻炼身体”已经融入到了我的血液。
记得在留置中心脱光衣服体检的时候,纪委专案组的那个胖子看到我的身材,酸溜溜的说:“等你出去那天,估计腹肌就没有了”。这句尖酸刻薄的话,成了我在恶劣环境下锻炼身体的动力,我真心谢谢这位纪委领导当时的“激励”。哪天我再看见那个胖子,一定向他展示一下我现在的腹肌。
在四监区的生产车间里,到处都是监控摄像头,没有“死角”,加上管教还会不定时的在车间里来回巡视,所以在“一线”打扣的时候,基本就是“裸露在狼群中”,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运动,哪怕是活动一下胳膊腿都会提心吊胆。来到“后道”检验区后,经过我多方考察,找到一块“避风港”,检验区的案板底下成为供我驰骋的“运动场”。
案板下面虽然空间狭小,但却相对安全(监控摄像头看不到)。“俯卧撑”、“仰卧起坐”,成了我“锻炼身体”的必修动作。说出来也许大家不相信,自从我找到这块“运动场”,以后在四监区服刑的十个月里,我每天坚持在“案板”下锻炼身体(交替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两个动作),无论是冬天的“三九”,还是夏季的“三伏”,从未间断过。
偶尔遇到“险情”(管教巡视经过),身边的一起干活的兄弟们都会提前“预警”,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健身狂人”,他们无不被我的胆量和毅力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