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监狱第120篇:劳动岗位

监狱第120篇:劳动岗位

读者投稿 12-11 12:49 15次浏览 0条评论

最近几篇文章我比较详细的介绍了监狱里“小岗”这个“特种改造岗位”。很多亲人正在或者即将服刑的家属们纷纷私信询问我关于监狱里劳动岗位的具体情况,关切之心溢于言表。
     为了能让大家能客观的了解实际状况,在下面的几篇文章里,我将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把各种类型岗位仔细的描述一下,让大家大致有所了解。毕竟是人情社会,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建议家属们根据各人的身体条件和性格特点,适当的运作一下,或许能选择一个更适合的劳动岗位,这样能让服刑的亲人以更好的心态和状态参加改造,无论对监狱还是对犯人本身都是有益的。
    当然,粉丝们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建议大家避重就轻,选择劳动强度低的岗位。如果这样做,对大部分的犯人和家属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在监狱里,服刑犯人参加生产一线的劳动绝对是有好处的。首先是能够学到今后的谋生手段。有不少原来没有一技之长的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通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辛苦劳作,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最后终于熟练掌握了某种劳动技能。这些经历了艰苦劳作历练出来的犯人,刑满获释后完全能够自食其力,衣食无忧不在话下,东山再起的都大有人在。当然,拈轻怕重,有机会就偷懒的犯人还是相当多的。结果,他们就算是获得了自由,出狱后也是没有任何生存技能,只能游手好闲的混日子,难免会重蹈覆辙。其次,劳动报酬也因为岗位的不同而相差悬殊(当然都是相当微薄的)。从事辅助性劳动的犯人每月不超过20元,参加一线生产的犯人每月能获得50-100元,而那些技术好的生产骨干每月的劳动报酬会更多。有了更多的劳动报酬,不仅仅是自身价值的体现,也会为外面的家属减轻不少负担。再有,如果犯人适应了劳动强度,在专注劳动的过程中,压抑的情绪会略有释放,精神状态也不会那么的紧张,这样会觉得时间过起来相对快一点,不至于每天在“度日如年”中煎熬。
    “没有遭不了的罪,只有享不了的福”。其实怎么说呢,监狱是“折磨”人的地方,更是锻炼人的地方。犯人们精神意志的强大程度参差不齐,是沉沦被淘汰,还是奋发与命运抗争,完全取决于自己内心的强大程度。经历过艰辛劳动重新站立起来的人,如同凤凰涅槃,更令人尊敬。当然,这个问题是因人而异的,对那些刑期漫长,或者由于年龄或者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大强度劳动的犯人们来说,绝对要量力而行,不能逞强蛮干。这类犯人的家属在外面适当的运作和争取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贴身秘书提拔都得送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的官场沉浮记 前世—3、机遇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