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重在强化法治思维
2019年2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重要署名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制了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十九大明确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战略布局、重点任务。这些系列重要论述是加强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凝聚推崇法治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讲,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就是说要基于对法治的思想自觉,强化培育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
笔者认为,要破除“[文]不依法也能干好工作[章]”的惯性。真正摒弃[来]唯上唯官不唯法,认[自]为照着主要领导意图[刀]做,出不了大错、偏[笔]不了正道的“主官依[吏]赖”;以为能力素质[小]强、搞个人说了算,[白]靠行政权威推动工作[文]的“主管权威”;一[章]味追求显绩政绩,盲[来]崇“发展要上、法治[自]要让”的“主张误区[刀]”。
要破除“不靠法也会[笔]拿出办法”的扭曲。[吏]克服别出心裁在法外[小]另搞一套,自定土规[白]定;离开法规、绞尽[文]脑汁设计自认为好用[章]“招数”;特别是拍[来]脑袋、蛮干强干,不[自]计成本的武断倾向。[刀]
要破除“不用法也可[笔]解决问题”的思想。[吏]突出纠治用“偏方”[小]包治百病的迷信心理[白];嫌法律程序繁杂、[文]费时耗力,找“捷径[章]”立竿见影的实用主[来]义;求法不如求人,[自]认为规定是死的、人[刀]是活的,走“暗门”[笔]信奉关系的潜规则意[吏]识;“这法那法不如[小]领导说法”,找领导[白]踏实保险的功利思想[文]。
要破除“不畏法也无[章]妨大碍”的侥幸。纠[来]正不尊法不崇法不畏[自]法,职位比法大,高[刀]人一等的优越心理;[笔]党委领导集体闯红灯[吏],板子打不到自己身[小]上,法不责重的从众[白]思想;崇拜官位职权[文],蔑视法治权威,“[章]信条子不信条文”,[来]权高于法的特权思想[自]。
应该看到,这种现象归根到底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重令轻典问题,导致法治的弹性,必须强化法规制度是硬杠杠、硬指标的意识,用“刚性”约束执行上的随意、剔除落实上的功利,不管是合意与否都要执行,防止执行过程“变形”、执行力度“变软”。
铸牢遵循法治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刀]法律要发生作用,首[笔]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吏]。法律的权威源自人[小]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白]信仰。也就是说只有[文]全民自觉成为法治的[章]忠实崇尚者、自觉遵[来]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自]社会各界真正内心拥[刀]护、真诚信仰,让法[笔]治成为一种价值追求[吏],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小]建设才能务期必成。[白]培育、实践和坚定法[文]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章]神,是一项长期而艰[来]巨的任务。就当前而[自]言,需要在全党全民[刀]全社会着力培塑一种[笔]政治、情感上的高度[吏]认同。
把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摆在根本首位。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也是最大政治优势。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党执政60多年的伟大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只有不断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才能解决当前深刻革命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啃下法治领域改革面临许多的难啃的硬骨头。在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个最重要原则立场上,必须理直气壮、充满自信,容不得丝毫含糊和迟疑。
把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小]威提到至高地位。宪[白]法是立国根基、治国[文]圭臬、强国重器。培[章]树法治信仰实质是崇[来]尚宪法之治,推进依[自]法治国核心是依宪治[刀]国,坚持依法执政关[笔]键是依宪执政。宪法[吏]意识强了,法治思维[小]和法治方式自然就强[白]了。弘扬法治精神,[文]深化法治实践落点就[章]是尊法先尊宪法,学[来]法先学宪法,守法必[自]守宪法,用法根在宪[刀]法。在新一轮党和国[笔]家机构改革中,全国[吏]人大的法律委员会更[小]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白]会,宪法实施、宪法[文]监督、合宪性审查等[章]势在必行,必将有力[来]促进依法治国贯穿社[自]会建设发展全过程和[刀]各方面。
把依规治党作为法治国家的实践切点。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要加强全面领导、实现长期执政,自身必须率先厉行法治,自觉运用党规党纪、法规制度管党治党建党。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和修订了140多部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为全面依法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提供了基本遵循,强化了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决防范和纠正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铁纪从严赢得了党心民心。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
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笔]最坚实的基础,也是[吏]现代化国家的标志,[小]需要每个公民的尊崇[白]和敬畏。但在社会实[文]践中,往往在强调法[章]治权威中弱化了“人[来]人平等”;在强调建[自]设发展中弱化了“始[刀]末一致”,在强调提[笔]主观客观中弱化了“[吏]唯一尺度”。营造和[小]改善法治生态必须把[白]法治思维作为全民共[文]同崇尚和遵循,上下[章]共同营造一种法治生[来]态。
要在领导带头、立起[自]“人人平等”新风尚[刀]。紧紧扭住领导干部[笔]这个“关键少数”不[吏]放松,带头尊崇法治[小]、敬畏法律,始终做[白]到坚持严字当头、严[文]于较真儿,不搞“网[章]开一面”、不搞“下[来]不为例”,对违规违[自]纪者一视同仁;坚持[刀]有错必究、执纪必严[笔],不以错小而姑息,[吏]不以位高而免责,不[小]以众犯而放任;坚持[白]以上率下、从己严起[文],丢掉人治、丢掉特[章]权、丢掉私心,不能[来]当遵守法律的“吆喝[自]人”、落实条令的“[刀]局外人”、贯彻规章[笔]的“评判人”。
重在常态培育、形成[吏]“始末一致”新风尚[小]。法律法规只有常态[白]运用,法治才有生命[文]力。从当前看,经验[章]主义、主观主义、实[来]用主义等法外思维还[自]有较大影响,随意性[刀]、运动式、情绪化还[笔]时有表现。有法不用[吏]、用法不常,降低的[小]是人民对法治权威的[白]认同指数,损害的是[文]人民对法治进程的信[章]心指数,影响的是人[来]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热[自]情指数。只有把法治[刀]思维贯穿到转型建设[笔]方方面面,做到人人[吏]讲法纪、处处有规矩[小]、事事按法办、时时[白]照章行,才能真正做[文]到严格落实、不随意[章]变通,全面落实、不[来]任意取舍,长期落实[自]、不有始无终。
贵在严格遵循、确立[刀]“唯一尺度”新风尚[笔]。以“法”为先、以[吏]“法”为师、以“法[小]”为矩,坚持依法谋[白]划工作、依法履职用[文]权、依法调节矛盾、[章]依法解决问题,坚持[来]工作循于法、秩序统[自]于法、忙乱止于法,[刀]做到思考问题自觉与[笔]法规制度接轨,实施[吏]决策自觉以法规制度[小]为据,检查指导自觉[白]以法规制度为本,处[文]理问题自觉以法规制[章]度为准,着力营造靠[来]规章法治规范言行,[自]推进各项建设健康发[刀]展的良好生态。
(作者:甘肃政法学[笔]院、甘肃省中国特色[吏]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小]究中心)